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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包客人才专栏第3期丨应届本硕博毕业生分别补助1万、3万、5万元,2019人才引进政策大全
2019-08-08 14:04:12



我们都是追梦人,“拎”出一个大梦想

2019年 第3期
拎包客人才专栏
拎包客定期整理发布针对人才新政、创业新政,记得关注哦~


补贴: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


2019年8月5日,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暂缓受理部分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公告。公告表明,2019年6月3日(含)之后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杭州可以领到1万元的生活补贴。硕士生的补贴标准也由2万调升至3万,博士生的补贴标准由3万调升至5万。具体受理时间和其他相关操作细则待官方公布。


原公告如下:
关于暂缓受理部分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的公告
作者: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9-08-05

根据2019年6月3日杭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服务“六大行动”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城市的意见》(市委办[2019]41号)文件精神,现实施的杭州市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政策将作相应调整,补贴标准由硕士2万元、博士3万元调整为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为实施好新政,毕业时间为2019年6月3日(含)之后的毕业生暂缓提交补贴申请,市区两级的补贴受理、审核、拨付环节相应暂缓,具体受理时间和其他相关操作细则另行公告。毕业时间为2019年6月2日(含)之前的毕业生按照现有的政策继续进行受理、审核、拨付。
特此公告。




公告指出“毕业时间为2019年6月3日(含)之前的毕业生按照现有的政策继续进行受理、审核、拨付。”

那么,对于毕业时间为2019年6月2日(含)之前的毕业生如何申请现在的政策呢?如下





杭州市新引进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来源:杭州市人力社保局

根据中共杭州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人才新政的若干意见》(市委〔2016〕14号)和《杭州市新引进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发放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对新引进到杭州工作的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或租房)补贴(以下简称生活补贴)。 

           一、申请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毕业时间在2016年11月2日(含)之后(以学历证书上载明时间起算。其中,归国留学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起算); 
  (三)毕业后一年内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 
  (四)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特别注意: 
  1.应届高学历毕业生是指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应届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归国留学人员。 
  2.申请时限为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以学历证书上载明时间起算,归国留学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起算。 
  3.市属用人单位和区(县、市)属用人单位新引进应届高学历毕业生可申请生活补贴。市属用人单位指市本级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和税收收入缴入市本级国库的各类企业;区(县、市)属用人单位指各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和税收收入缴入区(县、市)级国库的各类企业。 
  4.申请人属于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三类单位的,根据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的发证机关隶属进行申报,发证机关为市民政局的向市本级申请,发证机关为区县(市)民政局的向相应各区县(市)申请。 
  5.申请人属于宗教单位的,根据宗教登记证书的发证机关隶属进行申报,发证机关为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的向市本级申请,发证机关为区县(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的向相应各区县(市)申请。 
  6.申请人属于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在我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的,根据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发证机关隶属进行申报,发证机关为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或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向市本级申请,发证机关为区县(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或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向相应各区县(市)申请。 
  7.企业单位多地交纳税费的,以企业单位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缴纳地确认受理审核归属。 
  8.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由实际用工单位进行审核申报(须以实际用工单位纳税所在地确认受理审核归属),申报时需同时提供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务派遣合同。 

  二、补贴标准 
  硕士研究生每人2万元,博士研究生每人3万元,均为一次性发放。 

  三、申请材料 
  (一)杭州市新引进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表(至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进行填写并打印); 
  (二)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由工作人员在现场受理时打印或复印); 
  (三)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由工作人员在现场受理时打印或复印)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归国留学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在所在单位参保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特别注意: 
  1.身份证明:身份证明证件类别为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明: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应届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归国留学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参保证明:在所在单位参保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浙江省或杭州市的均可、个人版或单位版的均可、窗口打印或网上打印的均可),杭州城区(不含临安)参保人员系统点击“自动获取”可自动上传参保证明,获取失败或其他区域参保人员请自行上传。个人自主创业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参保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四、办理流程 
  申请办理生活补贴须通过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高层次人才网上服务专窗—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http://rc.zjhz.hrss.gov.cn/),分为浙江政务网账号注册、网上申请、现场受理审核、办理银行卡和发放补贴五个步骤,申请、材料受理审核、人才专属卡办理、生活补贴拨付等相关操作进度均可在系统内查询。 
  (一)浙江政务网账号注册 
  申报系统根据有关要求统一接入浙江政务服务网,单位以政务网法人账号(以法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注册)在本系统登录注册信息后个人才能以个人账号(以个人身份证件号注册)在本系统填写申报材料。
  注册须知:用人单位必须正确填写相关信息,认真确认企业纳税所在地,信息填写不准确,将导致申请无效。 
  (二)网上申请 
  1.信息填报 
  登录系统后选择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一栏,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参保证明等佐证材料(PDF格式,系统内可下载“PDF格式文档制作说明”)。填报信息必须正确、完整,信息材料不齐全将影响现场受理。 
  2.用人单位审核 
  用人单位可以查看属于本单位的申报人员信息,上报之前请仔细核对该申报人是否为本单位员工,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认真核实,重点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并在《杭州市新引进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表》上加盖用人单位章(公章或人力资源章)。 
  (三)现场受理审核 
  由申请人本人持申请材料(申请表、身份证明原件、学历证明原件)到相应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办理(市属用人单位到市人才服务局办理;区(县、市)属用人单位到相应各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办理,详见附件1)。 
  (四)办理银行卡 
  审核通过后(系统内可查询状态),由申请人本人携申请时提供的身份证明以及银行所需的办卡证件前往杭州银行任一指定网点(杭州银行人才专属卡办理指定网点详见附件2)办理人才专属卡,办卡证件为身份证、军官证(未发身份证证明或军人保障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五)发放补贴 
  人才专属卡办理完毕后,生活补贴由杭州银行代发至个人的人才专属卡账户。 

  五、法律声明 
  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新引进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不得重复申报。凡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新引进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据浙江新闻客户端的报道,最新流出的杭州国土规划有关文件显示,杭州规划要形成1500万人口的超级城市。而按照杭州市统计局公布的消息,2018年末,杭州常住人口为980.6万人,比2017年末增加33.8万人,增幅3.57%。

2019年杭州市人才引进政策持续出大招,5月推落户新政,年龄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且可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具体如下





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落户指南



资格条件:

年龄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学历及4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

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

本人市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经单位同意申请迁入市区单位集体户口,或经人才市场同意申请迁入人才市场集体户口,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

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人才可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其中随迁配偶的应落家庭户。



办理渠道

由落户地派出所直接受理,落户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审批(或向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通过全城通办推送落户地审批)。

业务流程

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或本人网上实名认证登录进行申报,审核通过后核验原件领取审批结果,不允许代办)。

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对照相应落户条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在门户网站上公示审批结果同时签发《户口准迁证》并通知申请人领取户口准迁证明。

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或提供户籍证明)。
(3)申请迁入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
(4)申请迁入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迁入人才市场集体户的,需提供人才市场同意落户意见书;迁入亲友家投靠的,提供亲友同意落户申请、户口簿及房产证。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6)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证明(已缴状态,缴纳省级社保的需提供)。
(7)家属随迁所需材料:
①随迁人员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可不提供)、户口簿;
②结婚证及父母与子女相互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原户籍登记机关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之一);
③随迁子女属收养的,以《收养登记证》代替《出生医学证明》;
④已生效的子女抚养归属法律文书(申请人属离婚或再婚,随迁与前配偶所生未成年子女)。
上述材料通过数据共享可以取得的,可不用申请人提供。

咨询电话:0571-88898559。


资料来源:杭州政府网、杭州市人力社保局、杭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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